

按照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营改增”试点工作安排,我院已从2013年8月1日起获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为了让我院和相关联的单位充分享受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计财科结合我院的具体情况,采取了一系列宣传措施。
一是出版“营改增”知识宣传栏。通过专栏向全体职工宣传增值税相关知识,包括“营改增”的意义、范围、流程和计税方法等,让职工全面普及“营改增”税务知识。
二是明确有关人员责任。为了做好与项目规划设计委托方的工作衔接,从源头上理顺各方关系,明确责任,计财科起草下发通知,强调各部门在签订技术服务合同中要增加与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关条款。
三是开展结算员培训。组织各生产部门结算员举行了一期以“营改增”为重点的业务培训,计财科负责人结合实例就“营改增”意义,本次“营改增”范围,增值税计税方法,特别是对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的使用方法和使用流程进行了系统全面的讲解。
四是重点在职能部门中开展宣传。对可能接触到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职能部门的采购人员重点进行宣传,帮助职能部门管理人员提高职业敏感度,对可以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单位务必要求对方提供,否则财务部门不予办理报销或转账手续。
文:计财科 郑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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