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评审现场
2013年5月17日,我院编制的《广西液化天然气(LNG)项目输气管道工程试验段(北海-南宁)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通过评审。南宁市林业局、钦州市林业局、北海市林业局、钦廉林场、南宁市邕宁区农林水利局、钦州市钦南区林业局、钦州市钦北区林业局、北海市铁山港区林业局、合浦县林业局、广西天然气管道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代表30人参加会议。与会专家认为,建设广西液化天然气(LNG)项目,有利于促进节能减排和优化能源消费结构,对促进广西调配整合能源资源,发展低碳经济、净化环境具有重要意义。广西林业设计院编写的工程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符合国家林业局《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林资发〔2003〕139号)的规定要求,报告内容及材料齐全,调查数据可靠,四项补偿费估算依据正确,计算结果准确,森林植被异地和原地恢复方案可行,一致同意通过评审。
文、摄:3S中心通讯员

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勘测设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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