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22日,我院在南宁市兴宁区国家税务局完成了9月份增值税纳税申报工作。在本次申报中,我院“营改增”后首次实现进项税额抵扣38345.62元。此次纳税的成功申报标志着我院“营改增”已经工作全面完成。
文:计财科 刘明
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勘测设计院官方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