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27日至9月29日,我院苏建民、黄春等6名技术人员参加由国家林业局人才开发交流中心在南宁举办的森林资源资产评估规范化管理与操作实务培训班,接受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咨询人员继续教育。
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咨询人员继续教育制度从2012年6月开始实施,继续教育周期为2年,规定每一周期内接受继续教育时间累计不得少于24个学时,其中有关职业道德教育不得少于2个学时。
文:党政办 卢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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