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5年安全生产工作例会现场

周丽英副书记与赵泽洪院长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

党政办负责人与黄光银书记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

营林所负责人与韦启忠副院长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
3月25日,我院召开安全生产第一季度工作例会,会上举行了责任状签订仪式,24人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状。院有关分管领导和赵泽洪签订分管领导安全生产责任状,安全办主任及13个部门负责人和有关分管领导签订了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状。
相关责任状内容结合了2015年全区林业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和我院的安全生产管理实际情况,共约定了“无重伤以上安全事故或意外事故、无意外死亡事故、无人因工重伤、无职工非正常上访和群体性突发事件发生等7条约束性安全生产控制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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