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6年4月7日,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据国务院下发的全国“十三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的批复,分解落实了全区“十三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到各编限单位。至此,我院负责的全区“十三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编制工作全面完成。
“十三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编制工作由自治区林业厅林政处牵头组织开展,从2014年2月份开始,历时2年多,经历方案编制、数据收集、参数测算、辅助软件编制、基础数据和测算参数审查、合理年伐量测算及建议指标提出、各单位编限成果审查修改、全区限额指标汇总平衡、成果审查修改、自治区人民政府审定、国家林业局初审修改、国务院审批、限额分解落实到各编限单位等一系列过程,最终于2016年4月获得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复。编限范围涉及全区14个市共376个编限单位,其中国有150个,集体108个,非林业系统21个,其他(国有林场场外造林、林业公司或个人造林)97个。编限资源数据来源于2014年完成的林地及森林资源变更调查成果及2014年批复的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成果。
此次广西“十三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总量为4460.9万立方米,占全国限额总量的17.6%,居全国各省(区、直辖市)第一位。与“十二五”期间相比,广西限额总量增加779.1万立方米,增幅21.2%。
文:监测中心 梁 波 责编:韦 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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