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林业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制订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制订人:马锦林、陈国臣、张乃燕、李开祥、张日清、廖建明、覃玉荣、凌绍明、赵海鹄、江泽鹏、曾祥艳、曹继钊。
八角栽培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八角栽培的产地环境要求、八角栽培过程的技术内容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八角产地的选择和建设及八角的栽培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30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5084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 15618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GB 2772-1981 林木种子检验方法
GB/T 15776-2006 造林技术规程
GB/T 8321.1-8321.7 农药合理使用准则
GB 7652 八角
3 术语与定义
下列术语与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果用林(Plantation for seed use)
以采果为栽培目的的八角林。
3.2 叶用林(Plantation for leaf use)
以采枝叶蒸油为主的八角林。
4 产地要求
4.1 产地的选择
在八角适生区域内,选择空气清新、水质纯净、不受污染源影响或污染物限值控制在允许范围内,具有良好生态环境的农业生产区域作为八角的产地。
4.2 产地环境条件
八角产地环境条件主要包括空气、土壤和水三大因素。
4.2.1 产地空气环境质量
八角产地空气环境质量指标应符合GB 3095要求。
4.2.2 产地土壤环境质量
土壤环境质量指标应符合GB 15618要求。
4.2.3 产地灌溉水质量
灌溉水中各项污染物含量限值应符合GB 5084要求。
5 品种类型的选择
不同的栽培区域选择不同的适宜品种(参考附录A)。
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勘测设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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