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广西林业设计院负责编制的《平陆运河项目古树移植(钦州市中心城区规划区范围内)实施方案》《平陆运河项目古树移植(钦州市中心城区规划区范围外)实施方案》《平陆运河项目古树就地保护(监测)实施方案》(三个方案以下统称《实施方案》)通过评审。
《实施方案》评审会由钦州市行政审批局和钦州市林业局组织召开,分两日进行。5月5日,专家组、有关部门代表及编制单位进行现场踏勘;5月 6日于钦州市行政审批局召开评审会。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古树名木保护条例》,对重点工程无法避让的古树需进行移植保护。平陆运河属于国家重点工程,已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西部陆海新通道总体规划》《交通强国建设纲要》等国家战略,为切实保护运河建设过程建设用地涉及的古树,留住居民乡愁,《实施方案》编制意义重大且必要。
经专家组质询及评议,认为《实施方案》编制依据充分,技术路线正确,基础资料翔实,达到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专家组同意《实施方案》通过评审。
本次评审会专家组由广西大学和太平、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韦海泉、钦州市林科所陈乃明、钦州市林业局包华海、钦州市林业局黄李丛等5位专家组成。钦州市行政审批局副局长李柯主持会议,自治区林业局、平陆运河集团有限公司、钦州市和横州市相关部门代表及广西林业设计院项目编制成员共计27人参加评审会议。
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勘测设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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